金鑫律师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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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广州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怎么认定我国刑法第246条对诽谤罪作了详细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那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怎么认定,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根据最新网络诽谤司法解释第一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三种行为方式:
捏造并散布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诽谤行为方式,具体是指行为人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后,由本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行为人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后,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后者也包括行为人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后,支付报酬雇用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篡改并散布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这个规定主要针对;歪曲捏造;的情形。
;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段改动或曲解;,也就是;实质性修改;,即故意改变事实。如网络上出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可能是真实的,或者即使失真,也达不到;损害名誉;的程度。行为人为达到诽谤他人的目的,借题发挥,恶意地将原帖内容歪曲修改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就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实践中除;歪曲捏造;外、还存在故意放大、渲染等情形。对此除非达到;实质性修改;的程度,否则一般不能认定为;篡改;。
明知是捏造而散布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来定。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也不构成诽谤罪。实践中要严格区分构成犯罪的恶意诽谤行为和普通网民在不明真相情况下进行的发帖、转帖行为。适用本款规定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明知的认定
明知在刑法上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知道;,即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特定的事实,例如行为人及其;上家;均承认,行为人明确知道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信息系;上家;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二是;应当知道;,即行为人虽否认自己知道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信息系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但基于相关证据,能够推定行为人知道该情况,且行为人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实践中,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要依法有据,不能主观指证,必须依据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在认定;应当知道;时应当特别慎重,要将恶意传谣者与不明真相的无恶意传谣者区别开来。实践中如果把握不准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就低不就高;、;有利行为人;的原则,不认定为;应当知道;。
2、情节恶劣的认定
情节恶劣不仅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且要求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来定。主要考虑是,对于恶意传谣者与造谣者也要区别对待。恶意传谣者不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源头;,判定其行为性质,也应当注意考察具体情节的恶劣程度。
需要说明的是,;情节恶劣;不同于诽谤罪入罪标准的;情节严重;,它指的是恶意传谣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行为的恶劣程度,如行为人的动机卑劣、散布的诽谤信息内容恶毒、或者行为人长期诽谤他人等。
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达到什么情节可以立案呢诽谤罪的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一、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二、不能构成诽谤罪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三、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